第三章 我送过你!(下)
(平行时空!平行时空!时间地点,国家人物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!
办公室里安静下来。日光灯嗡嗡响,像虫子振翅。
沈严坐在桌前,把那摞凭证翻开。前世他查了五年,这些数字他闭着眼睛都能背出来。但现在,他需要证据——每一笔都要有原始凭证支撑,不能靠记忆。因为法庭上不认记忆,只认纸。
光幕亮起。
他找到了。发票册第页,银行流水第3行,收款方——一家刚注册三个月的商贸公司,法人代表是王金龙。和孙副指挥的转账记录只隔了两页,像两条毒蛇缠在一起。
他手指点在那个名字上。王金龙。
前世,这个人派人把刀放在母亲家门口。后来审讯时,他说“我娘不知道,别告诉她”。一个在工地上吆五喝六的老板,给老母亲打电话时,声音会突然变得很轻很轻。
沈严合上凭证册。窗外的天已经暗了,办公室里只剩他一个人。日光灯嗡嗡响,墙角有一个蜘蛛网,网上一只飞蛾在挣扎,翅膀扑腾的声音几乎听不见。
他把兔子发卡放在桌上,缺口朝上。台灯的光照在上面,那一小块缺失的阴影投在桌面,像一个小小的黑洞。他盯着那个黑洞,想起女儿摔碎发卡那天,他出差回来,桌上只有碎掉的发卡,和母亲转述的一句话:“爸爸,我不怪你。”
不怪你。
前世他欠女儿一句对不起。今生,他欠二十八条命一个交代。
光幕又浮现出那行字:【预警:事故倒计时天】。
还剩八十九天。
他拿起笔,在笔记本上写下第一行字:“年4月8日,幽灵发票,收款方:滨城宏达商贸公司,法人:王金龙。”
笔尖在纸上沙沙响,像在替沉默的数字说话。纸很白,字很黑,一笔一划,像在刻墓碑。
门外有人经过,脚步声很轻,停了一下,又走了。那人似乎在门口站了几秒,然后离开。